公开披露要求相关估值 — 上市或通函
根据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第5章和《GEM上市规则》第8章的相关要求,物业业务在特定的条件或情况下需于上市文件或通函载列有关物业权益的估值及资料。凭藉艾华迪过往在用作上市或通函用途的物业权益估值方面的丰富经验及专业知识,我们合资格的专业测量师能够协助公司为其物业权益进行估值作上市或通函之用。除此以外,我们亦可为顾客提供关联方交易的公允租金函、交易前评估(详情请参考 交易前评估咨询)及用于公开披露目的的房地产合规报告。 联系我们,我们将竭力为您的房地产估值需要提供协助。


